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員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則
106.10.7第七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臺灣運動生理暨體能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Taiwan Society of Exercise Physiology and Fitness」(簡稱TSEPF)。
第二條 本會之成立以結合國內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引用國內外先進理論,共同研究相關領域知識、協助解決實務問題、提昇國內體育運動研究水準與促進國民健康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所轄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研討會活動。
二、提供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諮詢服務。
三、發行運動生理與體能專業刊物。
四、接受機關團體委託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之專案研究。
五、研訂運動生理與體能領域相關證照制度與檢覈。
六、其他。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體育署。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