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員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則


106.10.7第七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臺灣運動生理暨體能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Taiwan Society of Exercise Physiology and Fitness(簡稱TSEPF)

第二條 本會之成立以結合國內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引用國內外先進理論,共同研究相關領域知識、協助解決實務問題、提昇國內體育運動研究水準與促進國民健康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所轄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研討會活動。

二、提供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諮詢服務。

三、發行運動生理與體能專業刊物。

四、接受機關團體委託運動生理與體能相關之專案研究。

五、研訂運動生理與體能領域相關證照制度與檢覈。

六、其他。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體育署。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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