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員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則


第卅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含贊助會員)新台幣壹仟元;團體會員新台幣貳仟元;永久會員新台幣貳萬元,學生會員會費新台幣伍佰元,會費必須於資格審查通過後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含贊助會員)新台幣壹仟伍佰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仟元;學生會員會費新台幣伍佰元。

     三、會員捐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第卅二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卅三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提會員大會(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則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如未能如期召開,則先報主管機關)。

第卅四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本會所在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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